第二天早上,方大哥因为未完全康复的腿伤,需要休养一下,於是把猪腿贩售的工作便交由方铃和我负责。
我把四条猪腿和其他野味,放在一架被称为木牛的木头车上。我这相传是诸葛亮所发明的木牛流马,但听方大哥说,这东西早在三国时期之前,就有人研制出来了。
我拉着木头车,在方铃的带路下,穿过十数条街道,终於来到城镇南区的巿集。
从方大哥提供的资料来推算,这个世界大慨是我们公元390年左右。建筑物和我从前在电视、电影、书本里看到的相差颇远,可能因为已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,加上魔法的便利,创造出截然不同的一个异世界。
我们到达了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外,方铃跟酒楼後门里的杂役打了个招呼,不一会就有个大厨模样的店员走了出来。
「哇,这麽大的猪腿,真是罕见!莫非是遇上魔化了的野猪吗?」那个大厨问道。「你爸爸的功夫不错啊!」
昨天我从方大哥口中得知,近年在森林或山上,偶然会出现一些t型特大,或者异常凶残的动物,大家称之为魔化,但当中的原因却并不清楚。
这是否和魔王将要复活有关呢?
「不是啊,张师傅。」方铃望了我一眼,微笑道:「这只大野猪,几乎是这位谢大哥一人之力击杀的!」
那个张师傅有点难以置信地望向我,举起手指头赞道:「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!」
「才没有这回事,你别听她胡说。」我解释道。「这大野猪跟方大哥恶战良久,身上早已负伤无数,才被我幸运地捡了个尾刀而已。」
「不管如何,这猪腿r0u质结实,脂肪饱满,是难得的优质食材啊!我叫丘老板亲自来看看,希望可以用高一些的价格跟你们收购吧!」说罢张师傅便回到酒楼里,寻找那位丘老板。
虽然我和方大哥也跟她说过,只是我运气好,才能击杀大野猪,可是方铃总是不信。她听到我为了救她爸爸,奋不顾身的冲向大野猪,所以对我又是感激,又是崇拜。
不一会儿,那个丘老板就来了,却不见张师傅陪伴。他看到这些猪腿,眼睛闪了一下,旋即用平淡的声音说道:「可惜,可惜,这本来是很高质量的食材啊,但是存放得太久了,至少也有两天了吧?r0u已经开始发霉,得切走一部份才能吃了。」
「那麽,这些猪腿值多少钱呢?」方铃有点失望地问道。
「先来秤一秤重吧。」丘老板叫伙记拿了一个秤砣来,汉朝的人就是靠这种杠杆原理来计算重量的。
我们逐一把猪腿放上去秤重,最後加起来一共是126斤。
「看你们这些猪腿运送不易,方先生又是老主顾,我也不好意思打折扣,就如常按照3两银子一斤来算吧!再加上其他野味,合共给你们400两银子,好吗?」
方铃听到400两银子,似乎也很高兴,正要答应,我却连忙阻止道:「丘老板,这价钱不对吧!这头野猪t型罕有地巨大,又凶猛无b,我跟方大哥差点就si在牠手上了。而且猪腿是我们即杀即割,在小溪中放血洗净,马上用盐腌制好的,所以完全没有发霉啊!」
「嗯……那你认为值多少钱呢?」丘老板试探道。
我对这异世界的物价行情一窍不通,但细心观察丘老板的眼神,再回想刚才张师傅惊喜的样子……
「这最少值1000两银子吧!」我用充满信心的语气道。
丘老板听到後,脸上ch0u搐了一下,说道:「少年你别胡说啊!怎麽可能有这麽高价钱呢?好,600!我就出600两银子吧!」
「方姑娘,我们走吧,去对面的酒楼问问看。」我转个头,跟方铃说道。然後把猪腿放回木头车上,装作要离去的样子。
「哎哟,了不起啊,少年!手段真是高明!」丘老板赔笑道。「不过这确实不值1000两银子的,我最多出00两银子吧,不能再高了!」
方铃听到後喜出望外,拉一拉我的衣袖,示意我赶快答应,我心想应该也差不多了。
我们交易完成後,我拉着木头车,方铃则拿着00两银子,欢天喜地的回家去。
「爸,你猜我们把猪腿卖到多少钱了?」方铃兴高采烈的道。「本来丘老板只出400两银子,但谢大哥竟然还价到00两!」
「你这小子忽然不笨了?」方大哥听到方铃说出刚才之事,笑道:「我以为那个吝啬鬼,最多也就只会出5、600两银子。」
「我以前听我爸说过,将来到了城巿生活,无论买卖甚麽东西,都要懂得议价嘛!」我也笑道。议价这个模式,还真是世界通行啊!
「这400两银子,就给你吧!」方大哥说着,把一半的银子拿了给我。
「这怎麽好意思呢?」我推辞道。「我在这里白吃白喝,还要向大哥你好好学习各种事物,不能再要你的银子了。」
「猎杀这大野猪,本来你就占了超过一半的功劳。」方大哥说。「你救了我的x命,我提供你两餐一宿,已是合理不过。何况你现在身无分文吧?那些衣服,日常用品,总得自己购买的。」
「那麽……就谢谢大哥了!」我想想也觉得合理,便收下银子。
「爸,也给我点零用钱嘛!」方铃说道。「我那些旧衣服已经有点窄了,也该买件新衣服吧!」
「你这小丫头,也想学人打扮了吗?」方大哥虽然摇着头,却也拿了20两银子给她。
「太好了!」方铃欢呼一声,又说道:「爸,我现在带谢大哥去布店买些衣服可以吗?」
「唉,nv大不中留。」方大哥叹道。「你们去吧,我做好饭等你们回来。」
方铃嘻嘻大笑,拉着我的衣袖出门了。
过了两天,方大哥的腿伤已好了大半,他说要带我到城外附近的森林里学习弓箭。因为不会有太大的风险,方铃自然也跟着来。
方大哥是个弓箭嫺熟的猎人,从前在义军里就是担任弓箭手的工作。而方铃在4年前丧母後,也常常跟着他出外打猎。目前她所s的弓箭,命中率也接近一半,算是相当不错了。
至於从来都没有拿过弓箭的我,自然变成方大哥的取笑对像。
「谢大哥,你的姿势虽然对了,不过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的。」方铃说道。「不能只靠蛮力来拉弓,除了手臂外,还有腰背也要适当地用力,保持双手稳定。还有就是调整呼x1的节奏,并留意风速和风向的变化。」
虽然我能靠记忆,做出跟方大哥相同的动作,但果然要s中目标,还有很多看不到的技巧。
「然後,要瞄准的目标并不是停下来的猎物。」方铃续道。「因为动物们都有天生的感应力,当受到弓箭瞄准,便会产生危机感而逃走。所以我们要等牠开始跑了,再按照牠的速度,预判弓箭到达时的落点。」
经过方铃详细和耐心的教导,到了h昏时间,我终於s中了一只野兔,算是有点收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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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过了一月有余,我的箭术已超越了方铃,不过她并没有介意,还很替我高兴。
有一天晚上,方铃来到我房间外,隔着布帘轻声问道:「谢大哥,你睡了没有?」
方大哥的屋子并不大,本身并没有房间之分,各人在晚上就以布帘围着一个空间,当作是睡觉的房间了。
「方姑娘,我还没睡。」我回覆道。
她揭开少许布帘,走了进来,坐在我的床边。
该不会是……
「谢大哥,你真用功啊,每晚都要看书。」方铃说道。
「对啊,因为我想多学习不同的知识呢!」我心不在焉地回应道。「你找我有甚麽事呢?」
汉朝,特别是东汉之後,最流行的书法是隶书,跟我原来世界的中文字t相差不大,基本上都能看懂。因为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,所以跟城里书店老板商议好,用十份之一的书价,当作租书一天的费用。这样亦令我能更快了解到这个异世界的资讯和常识,也可以在书本中尝试寻找一切和魔王有关的事情。
「明天四月初十,是我爸爸的生辰纪念呢!」方铃说道。「不过我还没想好怎样替他庆祝,谢大哥有好提议吗?」
嘿,我在胡思乱想甚麽呢?
「那不如做一个蛋糕给他吧!」我随口说了出来,才发现说错了话。
「蛋榚?哪是甚麽东西来的?」方铃当然不会知道,奇怪地问道。
既然已经说了,我也尝试在脑海中回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食谱之中,有没有不用焗炉或者电冰箱也能做出来的蛋糕吧!
嗯,有了!
「这样吧,我写几个材料给你,你明早替我准备一下。」我拿起了毛笔和纸张,边写边说道:「分别是j蛋、小麦、砂糖……」
说起纸张,这是东汉的蔡l改造而来的。这些以树皮、破布、麻头和鱼网等廉价之物做出来的纸张,大大降低了成本,才能让书本得以普及。
次日,方大哥本想带我一同去野外打猎,但我说昨天的书本还未看完,所以想留在家里。
等方铃买好了材料,我就一步步的把从前食谱里的步骤逐一照做,最後利用铁锅加热烘乾,这应该是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出现的蛋糕吧!
方铃觉得很新奇,用手捏了一小片放进咀里,惊喜道:「谢大哥,这太好吃了!你怎会懂得这个做法呢?」
「方姑娘,这是我爸爸以前教过我的,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而已。」我只能说谎道。「哎,你别再偷吃了,不然方大哥回来时,这蛋糕就不好看了。」
「你别叫我方姑娘了,这真的很奇怪,叫我小铃就好啦!」方铃说道。「我也叫你非哥,好吗?」
「嗯,可以啊!小铃。」我笑道。虽然相处的日子还不长,不过我也确实把她当作成妹妹一样的。
能来到这样的家庭中,我觉得自己真幸运呢!
不经不觉,我在方大哥的家里已住了半年时间。除了弓箭外,也从方大哥身上修习了军中基本的一套长拳,一套刀法。
最初的两个月,进步是神速的,然後便渐渐慢了下来,近一个月简直是毫无寸进。
虽然我很喜欢这样安稳的生活,但毕竟我背负对抗魔王重任,是有着成为英雄或者勇者为目标的人,再长此下去的话,恐怕神也不会高兴了。
踌躇了几天,也不知道该如何决定,没想到反而被方大哥猜中了我的心事。
「小非,你已经在这里住了半年,也差不多该走了吧?」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,方大哥忽然说道。
「爸!你怎麽忽然要赶非哥走呢?」我还未回应,方铃急着回应了。
「小铃,你也知道吧,你的非哥天资卓绝,身手敏捷,学甚麽都b别人快。」方大哥顿了一顿,续道:「我已经没有甚麽可以传授给他了,以他的聪明才智,过目不忘的本领,如果得遇明师,修习上乘的内家真气,无论要成为武林高手,或是大魔法师亦非难事。甚至参加朝廷的考试,未来出将入相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」
「方大哥过誉了,我擅长的只不过是si记y背,既不懂融汇贯通,也不知灵活运用,哪能成甚麽大事呢?」我摇头道。「而且,我也完全无意做官呢!」
「没错,官场黑暗,确实并不适合你。经过这半年来的相处,我早已清楚你的为人了。既正直,又随和,还有很成熟的思想。」方大哥说道。「若然你不嫌弃,愿意在此城镇内定居的话,我可以让小铃嫁给你为妻。」
「爸!你在胡说甚麽啊?」方铃红着脸急道。
这半年里,虽然我一直视方铃像妹妹一样,其实也感觉到她不但活泼动人,个x亦纯真善良,绝对是一个理想的伴侣。而且她十分倾慕於我,我也对她有点动心的。
如果是在前世里遇到她的话,我实在感到三生有幸了。可是,在这异世界中,我有着自己的使命,不甘心就此度过余生。
「谢谢方大哥的好意!若能娶得小铃为妻,实在是我今生最大的荣幸了!」我终於下定了决心,艰辛地说道:「可是我在下山前早以立下宏愿,誓要游遍全国,增广见闻,也希望能习得上乘武艺,救助世人。所以,我确实是时候离开了。」
「非哥,你要去哪里?让我陪你一起去,可以吗?」方铃问道。不知道她是一时冲动,还是真的愿意为我义无反顾,离开家园。
「小铃,你年纪还太少了,小nv孩儿如何能露宿在荒山野岭呢?」方大哥阻止道。「何况你既不会武功,箭法也不太灵光,倘若路上遇到危险,小非跑得快,一个人要逃不难,如果你跟着他,只怕他反要为了保护你而si。」
「方大哥说得对,不过倘若我为了你丧命,也绝不会後悔的。」我望着方铃说道。「最怕是我无法保护你的周全,累你为我香消玉殒,那我就算堕入阿鼻地狱,也永远无法赎罪了。」
「哪有这麽夸张呢?我又不是身娇r0u贵的公主,si了也就算了。」方铃负气道。
「小铃,我曾答应过你妈妈,一定会好好照顾你长大的。」方大哥说道。「倘若你成年了,要跟小非远走异国,我也不会再反对。但现在最少也多陪我几年,好吗?」
小铃听後,yu言又止的,好像想反驳甚麽,却始终没有说出来。过了半响,才道:「爸爸,非哥,我明白了。」
「对啊,小铃,你再好好孝顺一下方大哥吧!」我也同意道。「这几年里,我会设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大,假如到时候你还愿意陪伴我的话,我也就有能力可以保护你了。」
「谢谢非哥……」方铃难掩失望之情,低声说道。「我先拿这些碗筷去清洁吧!」
说罢她便把桌面收拾好,把餐具拿到屋外去了清洗了。方大哥一直望着nv儿,直到她离开,才大声叹息。
「那麽,小非,你之後有甚麽打算?」方大哥回过头来,对我问道。
「早几天,我在巿场里听到有人说,建康城外的森林之中,有人发现了从来没见过的怪物,身边的同伴全被杀了。後来建康城的冒险者公会发出了任务,成功招揽了勇士,把怪物击毙。」我说道。「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会逐渐增加,魔化的动物也好,未知的怪物也好,我希望自己能参与讨伐,保护城里居民的安全。」
「嗯,我知道你一直在研究动物魔化的情况,以及数百年前魔王的事迹。」方大哥道。「可是这样未免太危险了,你很容易会送命的。」
「我一直有个预感,被封印的魔王很可能要复活了。」其实这不是预感,而是神直接告诉我的。我说道:「与其坐以待毙,不如尽快去磨练好自己的实力吧!」
「我早知道你会这样说了。」方大哥从怀中取出了一个信封,交给了我,续道:「这是我所写的一封介绍信,你可以带到建康城去,交给我从前所参与的义军,淮扬军的头目朱希先生吧!近年他所率领的义军,已成为天师道的旁支。虽然我只是他的部下,但朱先生待人宽厚,也视我为兄弟手足,多年来一起讨伐贼兵,关系十分亲密。且看看能否让你跟天师道的高手拜师学艺,修习玄门真气吧!想会见孙天师是应该是绝不可能,但如果能得到他弟子兼妹夫的卢循先生教导,也足够你一生受用了。」
一直热ai武侠的我,如今亲历其境,当然不会错过成为大侠的机会。这半年之中,我也常常到丘老板的酒楼内,向江湖人士闲谈打听,增广见闻。
而在这个时期中原的绝顶高手,是分别被称作佛、道、儒、魔、忍的五个人。
佛是庐山东林寺的高僧慧远大师,擅长隔空掌以及齐眉棍法,三十年来独自游历四周,既宣扬佛学,教化世人,亦顺道消灭了不少山贼土匪的巢x,自己却从未曾负伤。这时的佛教主要是从天竺传来,而少林寺的出现,还要等100年之後了。
道就是天师道的孙恩,天师道是三国时期五斗米道演进而来,还x1纳了大平清领道的法术。天师军是当朝最大的义军组织,主要是对抗南海来的海盗,救助困苦人民。且听说孙恩有呼风唤雨,召唤雷击之能,曾使旱灾之地落下大雨,深受百姓ai戴。
儒是在朝中六代为相的诸葛益,跟他祖先诸葛亮一样,不但智虑周全,也忠诚地辅助君主治国兴邦。除了内务,有时还会亲自领兵上阵,对付异族。他本身的水火土风四大属x魔法尽皆jg通,且真气充沛,若投入战场,能独力击败一千名敌军。
魔是益州西南一带,南夷族的巫师云天泽。自三国统一後,刘备为方便管治全国,迁都洛yan。曾向蜀汉投降的孟获後人,看准机会再次za0f,汉朝多次派兵镇压,劳民伤财,最後只好视若无睹,任其自治。当中以南夷族最强悍,为蛮夷族之首,统领各族。族中之巫师云天泽武功盖世,法力无边,但因为行事心狠手辣,手段残忍。故此有人称之为魔。
忍则是倭国的忍者头目难波太夫。倭国是汉朝附属国之一,位於东北海外大岛,也就是日本国。难波太夫轻功极高,擅於飞檐走壁,来去无踪。擅使暗器,更有人说他懂得隐身之术,并透过多次暗杀手段,协助当地的仁德天皇统治全国。
至於北国,西国,南国之中有甚麽奇人异士,在临海这小城镇中就打听不来了。
然而,虽然中原高手云集,但以神的说法来看,本来这世界里的人们,并无法击败将会出现的魔王。要是我们十位转生者之中,没有人能胜过那位魔王的话,世界可能就要毁灭了。
「谢谢大哥!我一定会好好把握机会的!」我坚定地说道。有机会认识中原五大高手之,这个机会绝对不能错过。
「很好,希望你他日武功大进,成为一代大侠!」方大哥高兴道。「现在时候也不早了,小非,收拾一下东西,明早就出发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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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早上,方大哥跟我握手道别後,便如常往城南外的森林狩猎。临行前他把惯用的短刀送了给我,以作纪念,这正是我跟他初次见面时,我用来击杀大野猪的那武器。
方铃煮了几个我ai吃的小菜,又准备了不少r0u乾和su饼让我带到路上吃,还坚持要送我到临海北面的城门外。
「非哥,你一定要好好保重,万事都要小心啊!」方铃红着眼睛说道。「还有三年半的时间,等我成年以後,我会找你的。」
「小铃,你独自上路的话太危险了。」我担心的说道。「你在临海城耐心地等我好吗?那时候只要我武功有成,就回来带你一起云游四海,好不好?」
「我一定会等你的!不管多久都等!」方铃用力地点头道。
虽然说得很动人,但其实我自己也不敢保证这种承诺将来会不会兑现,因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。我早已经不会再相信世界上有不变的ai情,正如不相信世上有圣诞老人一样。三年的分隔,足以把本来真心的说话都变成谎言,就算我真的回来了,方铃或许早已有了别的心上人。
「非哥,我知道你之後一定会遇到很多b我更好的nv生,你如果想娶她们为妻,那就娶吧。」方铃眼眶里满是泪水,呜咽道:「可是请你给我留一个位置好吗?我不会介意做一个的小妾的。」
我用手指轻轻抹去方铃的眼泪,才发现自己的眼睛也早已sh了。轻抚她的头鬖,温柔地说出一句:「不!你一定会是我名媒正娶的妻子。」
最後我用咀唇轻轻亲吻方铃的脸,然後挥手向她告别,转身离开。
我到底有甚麽好呢?武功既低微,又没有甚麽专长,更不懂甜言蜜语……早知就别要求神把我新的r0ut做得这麽帅了,真害怕会让更多的nv生为我伤心难过啊!
走出了数十步,我终於忍不住回头看看看,果然,方铃仍然在城门处向我挥手。
再见了,临海城。再见了,方铃。总有一天,我会回来的。
为了打倒魔王,为了不让这个世界遭受毁灭,我一定要变强!
离开临海城已经第三天了。
方大哥事前详细跟我说明了行走的方向和路线,我要前往建康,最好是先经过会稽和吴郡。
在汉朝的城巿之间一般已设有官道,战时作行军之用,平时则让商队和游人易於行走。沿途每隔一段路程,总会有些小村落,有宿店、饭馆等供路人休憩。
在这时代想要骑马,并不是易事,马匹主要是由军方饲养作战马,或者需要传送紧急文件的官员使用。而民间可供骑乘的马匹,就有如现代的汽车般昂贵,加上饲养和照顾费用,不是普通百姓可以负担的。
所以,人们要远行,都是以步行为主。方大哥说如果走的快,大约五天就能到达会稽。而我为了争取时间,也顺便当作锻练,长时间启用「全能加速」天赋,尝试在三天内到达目地的。
可是还差大约两个时辰的路程,我已经累得走不动了。此时亦已错过了宿店,於是便学习武侠里大侠一样,找了个破庙随便休息一下就好,说不定还会有奇遇呢!
不过这个破庙,摆放着不知道是谁的木雕塑像,四周满是尘埃,环境黑漆漆的,还有点y风阵阵……
嘿!连神我也见过了,还怕甚麽鬼?何况我自己都己经si了一次,跟鬼有甚麽分别?
我坐在庙门之外,望着明亮的月光,吃了些r0u乾和su饼,好像小时候去露营一样。
没有电视,没有冷气,我也可以接受,唯独没有了手机,始终有点不习惯呢!
来到这个世界後,除了最初的两天在荒野露宿,其余日子都在临海城中渡过,好久没有这种寂寞的感觉了。
我想起了方大哥,想起了方铃,也想起了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她。
已经半年了,陈杏仪,你仍然过得幸福吗?知道了我在参加你的婚礼後遇上车祸丧生,你有为我伤心难过吗?
因为转生後拥有了「无限记忆」这天赋,我跟她从认识、告白、交往、到我提出分手的每一个画面,每一句对白,我从前想不起的,或是想忘记的,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明明我是知道她喜欢我的,为何还是为了一点小事,故意跟她斗气,故意说要分手呢?
她最後在婚礼上告诉我,当天我对她说要分手,她答应了,但如果我是问她是否愿意嫁给我的话,她同样是会答应的。
她是否为了要对我报复,才这麽说呢?还是她希望让我永都远都忘不了她呢?难道她想我尝试抢新娘吗?
不过事到如今,我还想这些有甚麽用?虽然只是半年前的事,但亦是上一辈子的事。我早已决定要在异世界中寻找轰轰烈烈的恋ai了,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!
这半年以来,为甚麽我一直要把方铃当作妹妹呢?真的因为她太年轻吗?我曾在书本里看过,汉朝nv子的适婚年龄是十三至十五岁左右,方铃已是足够了,而且她思想也b我原来世界所认识的同龄nv子成熟得多,个x既温柔贤慧、持家有道,外表也可说得上亭亭玉立、楚楚动人。
说到底,还是我不甘平凡,总渴望着游遍四国,亦觉得自己应该能找到更好的对像,才一直对她的倾慕之情视若无睹吧。
本以为她对我不过是一点感激和崇拜,没想到她对我用情是这麽深,而我在平常跟她相处之中,亦已日久生情。一想到将来某一天,她可能不想等下去,移情别恋,那肯定会令我後悔一辈子了……倒不如我现在赶回去把她娶了吧!然後落地生根,当个猎户,魔王甚麽的,还有其他九个转生者会处理的,不是吗?
唉,要是我这麽没出息,或许方大哥和方铃都要对我失望了,而且神肯定会觉得我活得太平凡,一点都不有趣吧?
说起来,神说过只要以击败魔王为目标,做些坏事也不会计较,那麽假如我将来三妻四妾,也不会太过分吧?古代因为征战频繁,士兵多战si沙场,留在城镇里的nvx远b男x多,所以本来就有一夫多妻制。
既然方铃都说不介意了,那麽不如我就在这个异世界享一下齐人之福吧!
先修练绝世武功,习得各种魔法,然後打败魔王,成为英雄,赚得大量金钱,买个大房子,那时候四国的美nv肯定都会迷恋我,我该娶多少个美nv回家呢?
嘿,说得好像我已经很受欢迎似的。目前我武功低微,身家亦是一穷二白,无名无利,要娶得更多的美人归,谈何容易呢?
虽然方大哥很热心,想把我介绍到天师道里学艺,可是我并不是太热衷於此。孙天师名列当世中原五大高手之一,实力肯定不容置疑的。但先不说他弟子卢循先生是否愿意收我徒,即使真的能加入天师道,亦是福祸难料。听说天师道近年以抵御南国海盗为由,不断招兵买马,扩展势力,恐怕会招朝廷之忌,甚至被怀疑有揭杆za0f之可能x。
何况历史书中早已详细记载,天师道确实会za0f,史称孙卢之乱。不过在我那世界的孙恩是对东晋发动,而且异世界里目前的当权者却是蜀汉刘备後人的汉朝。
环境已经改变,结局也可以完全不同。然而天生有野心的强者,恐怕不会理会谁是皇帝吧?
更重要的是,我既然希望可以游历四方,甚至远走他国去见识一下,倘若加入了天师道,就必需听从差遣,跟士兵一样,失去了自由。
我决定慢慢地前往建康,沿途详细调查一下天师道的动向,再决定是否尝试拜师不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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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中午时份,我抵达了会稽城。
会稽城的规模b临海大得多了,作为一个沿海的古城,从战国时已经存在,一直是经济贸易的重镇。如果放到现世界的位置,大约就是上海巿附近吧。
刚走到城门口,就看到十多个穿着道袍的道士,似乎正准备离城。
「徐大哥,真的不等卢帅到达了才出发吗?」一位年轻道士,有点担心地向领头者问道。
「这大蛇一直神出鬼没,没人能发现牠的巢x所在,难得今天有人在西南方的牛枯岭见到牠的踪影,等到明天也许就迟了。」那位徐大哥回应道。「只要小心不要被牠的毒ye喷到,便不会有太大危险。这次我们天师道定要为民除害,斩杀大蛇。出发吧!」
这徐大哥看来只不过大约二十岁左右,b刚才说话者还年轻一些,或许是功夫了得,所以成为了领头者。
若然我没有猜错,他应该就是徐道覆了,是少数有历史记载的天师道名人之一。而卢帅当然就是卢循。没想到我还未到建康找他,他就要往会稽来。
看到前方有位中年农家汉子,一直神se凝重地盯着他们离开,我决定打听一下。
「大叔你好,请问他们是谁?要做甚麽呢?」我指一指刚才的道士队伍,向那中年汉问道。
「那是天师道的道人啊!」中年汉道。「会稽山上有一条大蛇,本来是以山上野生动物为食,但一个月前牠忽然变得狂暴起来,还会袭击途人,已有八个人si在牠毒牙之下了。这天早上有人传来牠的消息,於是天师道众人便上山去消灭牠了。」
「原来如此,谢谢大叔!」我回应道。
虽然我也想跟着去凑凑热闹,在旁观战,但我身上正背着今早狩猎到的四只野鸭,两只野兔,还是先带到巿场出售好了。
没想到这里巿场的野味收购价,b临海酒楼的丘老板还低,这些猎物一共只换到二十两银子。而光在城中b较偏僻的客栈租个最便宜的房子,一晚就要十二两银子了。
我在这半年至今的积蓄,都是跟方大哥上山狩猎分成而来的,目前有大约500两银子,虽然一边狩猎,一边省吃俭用,也足够生活,可是这麽寒酸,怎麽去追求那些漂亮的nv生呢?
幸好我早就打听到会稽城内,设有冒险者公会,可以让江湖人士承接一些任务,赚取报酬。
冒险者公会是从三百多年前,出身於西国的神子封印魔王後,指引其中一位名叫彼得的弟子创立的,目的是让更多有才能的人,可以施展一技之长,做一些常人难以处理的事情,赚取收入。工作分成甲乙丙丁戊等级,例如担任商人的临时护衞、捉拿小偷、往深山采药、寻找失物,或是需要使用魔法方可完成的工作等等。
当然,风险越大,需求的能力越大,报酬自然也更好了。
公会最初都是由西国伊鲁巴派人到世界各国主理,後来分会越来越多,才转交到当地人接手。
这个公会外部的装潢跟一般中原的客栈类似,可室内却是以西式的建设为主,从里面看起来,更像是一个西方的酒吧,让我感觉自己并不在中国一样。
公会内的大厅中,疏疏落落的有大约十几个人,分作几个团队,轻声地交谈着。
初次来到了冒险者公会,我首先要办理登记。
「大姐你好,我想登记成为冒险者。请问有甚麽手续呢?」我对着接待处的一个nv职员问道。
「噢!小兄弟,欢迎你的加入啊!」那位年约四十岁的nv士说道。「我是公会的登记员董敏。请问你叫甚麽名字?年龄?武功如何?有修练内家真气吗?」
「我叫谢非,18岁,擅长弓箭,也有修练过半年长拳和刀法,对自己的身手颇有信心,还懂得止血术。」我把自己所有的能力都一一说明,希望可以拿到高一点的冒险者阶级。「不过,目前还未修练过任何内家真气。」
早前透过跟江湖人士请教,我得知真气有分内、外两种。
外家真气,是由外而内,透过高强度的r0ut修练,把力量转化作真气。例如传言中三国时代的关羽身具武神霸气,吕布则有无双真气等等。
内家真气,则是透过练jg化气,练气化神的经脉修练而来。一般必需透过拜师,才能学会内功心法,而且往往是年纪越小开始修练,功效越强。
若没有天赋异禀,一般人穷一生去修练的外家真气都非常有限,真气还是以内家修练的b较有效。
「那麽,我只能给你戊级冒险者的资格罗!」董敏说道。「这也是为你好的,以免你不小心接受了危险的任务。」
「果然如此呢,我明白的。」我尴尬的说道。
「另外,你有接受过属x测试吗?」董敏问道。「基本上,每个人天生都会带着火、水、风、土四种属x之一,对使用武技、使用魔法和防御元素攻击等等都有很大的影响。如果你不清楚,我们可以为你测试的。」
这麽说来,神好像有说过会给我圣属x的,不知道是否指这个呢?
「那个,我好像是圣属x的……」我带点迟疑地说道。
「甚麽?」董敏忽然大叫了一声,在场的冒险者都往我这边望过来了。